兵团党委近期干部任免(2019年10月-12月)

来源:兵团党委组织部     点击量:12054   发布:20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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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决定:

赵大勇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一级巡视员,原任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苗塔河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原任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张国立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原任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勾程友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原任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何明明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原任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强始学同志任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一级巡视员,原任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庞惠弟同志任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二级巡视员,原任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马小惠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兵团纪委驻兵团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兵团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裴晓靖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兵团纪委驻兵团教育局纪检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兵团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小兖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委驻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兵团纪委驻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彭勃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委驻兵团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兵团纪委驻兵团公安局纪检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张大庆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委驻兵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兵团纪委驻兵团司法局纪检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职务;

欧强同志任兵团党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兵团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兵团纪委驻兵团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黄永江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兵团纪委驻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郭世田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委驻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兵团纪委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纪检组组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免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何玮同志兵团司法局一级巡视员职务;

童鹰同志任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援疆);

洪国良同志任第一师党委副书记(援疆);

苗启华同志任兵团总工会二级巡视员,免去第一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职务;

梁杰钊同志任第三师党委副书记(援疆);

杨爱东同志任第五师党委副书记(援疆);

免去蒲林同志第五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职务;

王宏伟同志任第六师五家渠市一级巡视员(援疆);

周青同志任第七师党委副书记(援疆);

范庆华同志任第十师党委副书记(援疆);

张海峰同志任第十四师党委委员、常委;

免去杨科华同志第十四师党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邵卫东同志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职务;

免去孙长青同志兵团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卫东同志兵团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职务;

免去孔军同志兵团科学技术局一级巡视员职务;

免去王新忠同志第十师187团团长职务;

任炜同志任兵团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

张新辉同志任兵团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曾林同志任兵团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周玉林同志任兵团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王琼同志任兵团党委民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永前同志任第一师党委委员、常委、副师长(挂职)(列梁邦国同志之后);

杨秀理同志任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免去第十四师党委书记、常委、委员、政委职务;

周虎同志任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免去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陈新华同志任兵团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牵头负责工作)(挂职);

免去芦旭同志兵团财政局一级巡视员;

马朝鑫同志任兵团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第八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职务;

胡桂莲同志任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列李春义同志之前),免去兵团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丁忠臣同志任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原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高江春同志任兵团总工会党组成员(列侯光勇同志之前),免去兵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曾超同志任兵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免去第十三师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师长职务;

尤小春同志任兵团工商联党组成员,免去兵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主任职务;

朱桂花同志任兵团工商联党组成员,免去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李文彬同志任第一师副政委,免去第一师副师长职务;

免去杨建琪同志第一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职务;

阮伯平同志任第二师党委委员、常委、副师长(列郭晓军同志之前),免去第十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188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杨义晓同志任第二师副政委,免去第二师副师长职务;

加汗·博拉特汉同志任第三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列侯飞同志之前),免去第十师党委常委、委员、副政委职务;

逯禾红同志任第三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免去第六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职务;

张静同志任第三师副政委,免去第三师副师长职务;

免去佘瑞元同志第三师党委常委职务;

张贤军同志任第三师二级巡视员,免去第三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职务;

林玲同志任第四师副政委,免去第四师副师长职务;

曾剑同志任第四师副师长;

赵益东同志任第四师副政委,免去第四师副师长职务;

孟宪锋同志任第五师党委委员、常委、副师长,免去第八师党委常委、委员、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王军同志任第五师副政委,免去第五师副师长职务;

免去马合木提江·巴拉提同志第五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兼)职务;

免去张艳同志第五师党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刘敬海同志任第六师副师长;

吴洮同志任第七师副政委,免去第七师副师长职务;

魏凤云同志任第八师副师长,免去第八师副政委职务;

姜淑霞同志任第九师副政委,免去第九师副师长、165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王明生同志任第九师副政委,免去第九师副师长职务;

陈刚同志任第十师党委委员、常委、副师长(列魏建军同志之前),免去第九师党委常委、委员职务;

牛志军同志任第十一师(建工师)副政委,免去第十一师(建工师)副师长职务;

刘江辉同志任第十二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列李志波同志之前),免去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兵团教育矫治局(兵团戒毒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晖同志任第十三师副政委,免去第十三师副师长职务;

刘文胜同志任第十三师党委委员、常委、副师长;免去第三师党委常委、委员、副政委职务;

王建军同志任第十四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列牛新民同志之前),免去第二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31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闫海燕同志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师长级)职务;

邵庆云同志原职务随职级套转自然免除;

免去王瀚林同志兵团日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职务;

免去李开华同志兵团档案馆馆长职务;

莫拉力·阿不都满金同志职务级别为正师长级;

马钰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委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成员;

徐冬同志任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弓建春同志任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谭会东同志任兵团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兵团国家保密局)副主任(副局长);

代生军同志任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磊同志任兵团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

李学明同志任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进能同志任兵团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云峰同志任兵团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宏伟同志任兵团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程跃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邱立强同志任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鹏辉同志任兵团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于云方同志任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涛同志任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昕同志任兵团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永安同志任兵团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弘同志任兵团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宏斌同志任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磊同志任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珂同志任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占东同志任兵团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秦庆祥同志任兵团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耿明杰同志任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景祥同志任兵团交通运输局一级巡视员,免去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王培中同志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副院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崔新武同志任兵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锦瑶同志任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考同志任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闫文浩同志任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宫爱荣同志任兵团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新生同志任兵团扶贫开发办公室一级巡视员;

刘哲同志任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跃东同志任第一师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政委;

梁邦国同志任第一师党委副书记;

张勇同志任第一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免去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习雁同志任第一师党委委员、常委、副师长;

刘光辉同志任第一师副师长,免去兵团公安局副巡视员职务;

宋旭日同志任第一师副师长;

郇恒赛同志任第二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

龚琪同志任第二师副师长;

闫河江同志任第二师副师长;

丁新民同志任第三师副师长,免去第三师45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姜振东同志任第四师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师长,免去第六师党委常委、委员、副师长职务;

唐志刚同志任第四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免去第二师24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陈兵同志任第四师副师长;

雷海军同志任第四师副师长;

免去潘朝印同志第四师74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王作敏同志任第五师一级巡视员;

杨忠英同志任第五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

李玉梅同志任第六师副政委、一级巡视员,免去第六师副师长职务;

闫盛红同志任第六师副师长,免去第七师126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韩建军同志任第六师副师长;

宋学华同志任第六师副师长;

王启全同志任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杨国勇同志任第七师副师长;

冀晓彤同志任第七师副师长;

杜保强同志任第七师副师长;

扎马斯同志任第八师副政委、一级巡视员;

方刚同志任第八师副师长;

吴如兰同志任第八师副师长;

刘世光同志任第九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

李鸿强同志任第十师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副政委,免去第四师党委常委、委员、副政委职务;

魏国庆同志任第十师副政委、一级巡视员;

辛耕同志任第十师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

陈强同志任第十师副师长,免去第十师184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陈显庆同志任第十师副师长;

赵卫东同志任第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政委,免去第一师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副政委职务;

任志宇同志任第十一师(建工师)副师长,免去第十二师104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毛知兵同志任第十二师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师长;

孙志敏同志任第十二师党委委员、常委、副师长、一级巡视员,免去第二师党委常委、委员、副政委职务;

方兴国同志任第十二师副师长;

马文国同志任第十二师副师长;

鄂宏达同志任第十三师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师长(牵头主持工作);

吴春云同志任第十三师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潘朝印同志任第十三师副师长;

王志武同志任第十三师副师长;

丁翊强同志任第十四师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政委;

郑敏同志任第十四师党委副书记;

李华斌同志任第十四师党委副书记;

李丹同志任第十四师副师长;

柴真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牵头主持党委工作);

孟庆新同志任兵团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潘若愚同志任兵团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陈敏毅同志任第一师6团党委书记、政委;

刘朝勇同志任第一师7团团长;

曾晓同志任第一师11团团长;

免去康小平同志第一师6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李春生同志第一师7团团长职务;

免去沈云锋同志第一师11团团长职务;

杨宏银同志任第二师27团党委书记、政委;

杨龙同志任第二师31团党委书记、政委;

免去黄学东同志第二师29团团长职务;

刘冰同志任第三师48团党委书记、政委;

魏宇杰同志任第三师51团团长;

孙聃砚同志任第四师68团党委书记、政委;

吴小平同志任第四师71团党委书记、政委;

免去魏裴民同志第四师68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丁高峰同志第四师71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徐明惠同志任第五师81团党委书记、政委,免去第五师81团团长职务;

杨正才同志任第五师89团团长;

郑新华同志任第六师红旗农场党委书记、政委,免去第六师红旗农场场长职务;

洪秋萍同志任第六师101团团长;

唐新勇同志任第六师103团团长,免去第九师163团团长职务;

阿余拉哲同志任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场长;

郑礼华同志任第六师红旗农场场长;

梁少华同志任第七师123团团长;

免去郭建国同志第七师126团团长职务;

袁典凡同志任第八师134团团长;

谢玲同志任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场长;

陈涛同志任第八师148团团长;

免去古广峰同志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场长职务;

免去殷泰和同志第八师148团团长职务;

马儒军同志任第九师163团团长,免去第九师166团团长职务;

唐景忠同志任第九师165团团长,免去第九师161团团长职务;

王建江同志任第九师166团团长;

周文斌同志任第九师团结农场场长;

马双喜同志任第十师187团团长;

免去付小俊同志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马志成同志任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场长;

马龙同志任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场长;

免去端祥清同志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场长职务;

陈金诗同志任兵团教育局党组成员(正处长级)(博士服务团,挂职一年);

赵有松同志任兵团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正处长级)(博士服务团,挂职一年)

朱雪冰同志任第五师党委书记、政委。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均为时任职务,按时间顺序排列。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