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组织制度建设。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十四师组织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指导十四师党的组织建设;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十四师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三)负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提出十四师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十四师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兵团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工作;负责十四师的干部监督工作。
(四)负责公务员队伍建设。
主管十四师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人才工作。
指导和管理十四师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工作。
(六)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宏观指导和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工作。
指导和管理十四师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七)负责干部人才援疆工作。
指导和管理十四师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工资福利工作。
(八)负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
指导和管理十四师人才流动、人才资源开发、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人事争议仲裁。
(九)负责老干部局工作。
负责制定十四师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执行;归口管理十四师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
(十)统一管理师市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十四师退离休干部的工作;负责十四师党委老干部工作局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师市党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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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冬季时间: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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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人:石 峰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