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十四师昆玉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第十四师昆玉市发改委     点击量:36   发布: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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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十四师昆玉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第十四师昆玉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14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昆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将另行通知)。

三、听证内容

(一)听证项目:第十四师昆玉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

(二)主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有关要求,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3〕68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3〕496号)、《兵团发改委<加快推进供气供热供水价格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改价格发〔2024〕13号)精神。我委委托了新疆中铭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师市天然气管道运输配气成本进行了监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昆玉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收费标准。

四、成本审核结论

第十四师玉鼎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核定配气平均单位成本0.2516元/立方米。其中:车用气单位成本0.2494元/立方米,居民用气0.2216元/立方米,商用气0.3001元/立方米。

五、听证方案

天然气管道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第十四师玉鼎天然气有限公司实际购气价格1.32元/立方米。按照《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即通过核定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准许收益,考虑到税收等因素,确定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

1.居民、商业用气价格

居民供气价格由1.29元/立方米调整至1.41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由1.7元/立方米调整至2.3元/立方米。

2.工业用气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

3.车用天然气价格:全面放开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实行市场指导价。

4.集中供暖价格:沿用1.5元/立方米。

5.一牧场及224团和泰新村天然气槽车用气价格:沿用一牧场继续执行民用气2元/立方米,商用气3元/立方米;224团继续执行民用气2元/立方米,商用气2元/立方米。

六、听证组织人

第十四师昆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听证会参加人(27人)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27名,由以下方面人员组成:

1.师市人大代表1名。

2.师市政协委员1名。

3.相关领域专家1名。

4.政府相关部门10名。

5.消费者参加人13名。

6.经营单位代表1名。

(二)本次听证会设纪检人员1名,融媒体中心记者1名。

详见《第十四师昆玉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览表》。

八、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咨询电话:0903-2566052

联系人:李皖钰

特此公告。        

第十四师昆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第十四师昆玉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览表

人员类别

单位

职务

人数

备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雷明军

1

主持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胥虎

1

工作人员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于鑫铧

1

工作人员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皖钰

1

记录员

新疆中铭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价格鉴证师

1

成本监审工作人员

参加人员

人大代表

宋玉

1


政协委员

谷维康

1


相关邻域专家

价格鉴证师

1


消费者代表

职工群众、个体户等

13


经营单位代表

玉鼎天然气公司

1


民政局

赵发兵

1


司法局

王花云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帆

1


住建局

赵一帆

1


税务局

杨韬

1


财政局

彭少峰

1


宣传部

李镇南

1


网信办

田乾坤

1


城管局

李超

1


审计局

黄友朋

1


新闻媒体

融媒体中心

马春燕

1


纪检人员

县纪检委员

王旭鹏

1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