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解读--之一
一、制定背景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影响公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兵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结合第十四师昆玉市(以下简称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师市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师市生态环境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受理举报,经举报查证属实后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途径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