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和田垦区人民法院运用“视频调解+在线确认”模式,免去当事人往返奔波,用时不足20分钟化解纠纷。
“真没想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这么便利高效,本来还想着要专门跑回去。现在好了,拿着手机就可以轻松看到对方,通过视频就能解决问题,真是既节省时间又降低经济成本。”当事人阿某高兴地说道。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页面。资料图片
2016年符某找到阿某共同协商,由阿某为符某承包的工程项目提供砂石料,项目竣工时砂石料款还剩余76500元未予支付;2017年符某又找到阿某为项目提供砂石料,并口头承诺两次材料款待项目完工后一并给付。2017年11月25日结算时,两个项目实际应付的款项为258300元,符某书面承诺阿某会尽快给付。2020年5月22日,符某给付阿某19000元,剩余的239300元砂石料款却杳无音讯,阿某多次找符某要求给付剩余款项,符某一边答应却迟迟没有消息,阿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和田垦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不大,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了解阿某、符某均有调解意向,但双方因特殊原因均无法到庭应诉。承办法官告知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法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师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姚冯岩 摄
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信息迅速录入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电话、微信语音等方式指导当事人分别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上完成注册、实名认证等程序并登录后,承办法官发起三方远程视频连线。在法官的耐心引导和主持下,不到二十分钟,原告阿某与被告符某对砂石料款项给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平台自动生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直接通过手机签字确认后,申请出具调解书。至此,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和田垦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科技赋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在线调解等,实现了调解笔录、协议及司法确认申请书均在线上签收。突破时间、空间限制,跨越地域阻隔,整个调解过程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让人民群众体验到信息化带来的“红利”,打通了惠民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师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肖婧 李闫 姚冯岩)
作者:肖婧 李闫 姚冯岩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