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四师昆玉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下辖团场区域平均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各团(场)、玉都街道办事处,师市各部门,昆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11:00在第十四师党政服务中心大楼502会议室,举行第十四师昆玉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下辖团场区域平均地价成果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条件:
1.本次听证会由第十四师昆玉市委托第十四师昆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
2.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3.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本次听证内容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4.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有单位证明;
5.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6.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政策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4月8日前向第十四师昆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付余氏
联系电话: 19190932233
第十四师昆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7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