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师市党委健转办《关于开展承接行使“政”的职能“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师市工信局对本部门承接职权进行梳理,并与兵团工信局沟通对接,其中2项职权已由国家工信部废止、4项职权授权已由兵团工信局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废止职权2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5号》,自2020年7月31日起,《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27号)和《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2号)予以废止。
二、已收回授权4项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公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3〕29号)《关于公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师市办发〔2023〕18号)文件,权限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兵团企业硝酸铵办理出口手续审批、权限内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及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的审批、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审核等4项职权授权已由兵团工信局收回。为进一步落实好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工作要求,我局已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第十四师昆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予以公示。
第十四师昆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8日
作者: 编辑:王瑞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