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十四师一牧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一牧场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第十四师一牧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现对该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规划的编制范围包含一牧场场部的城镇开发边界及未来发展预留的区域,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1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团级规划传导,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7.79公顷。规划区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规模
服务人口:规划至2035年,规划服务人口0.35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用地面积224.95公顷。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三心、三轴、六区”的总体空间结构。
“三心”:指综合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特色体验中心。依托迎宾路沿线公共服务集中区域形成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团结路两侧商业用地、以及游客服务中心形成游客服务中心;依托民主路南侧展览馆和文化体验中心以及低空飞行设施形成特色体验中心。
“三轴”:指综合服务景观轴、城镇发展联系轴。沿林海路形成南北向的综合服务景观轴,沿雪原路形成南北向城镇发展联系轴,沿燎原街形成东西向城镇发展联系轴。
“六区”:综合服务区、宜居生活区、特色服务区、商业服务区、生态旅游区、战略预留区。综合服务区以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为主导功能;宜居生活区以生活功能为主导功能;特色服务区以低空飞行体验、文化体验为主导功能;商业服务区为场部北侧商业设施和游客服务中心集中区域;生态旅游区为蓝湖生态园及镇区北侧的主题公园区域;战略预留区为镇区南北片区间的连接区域。
五、公共服务设施
(一)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一牧场中学和一牧场幼儿园。
(二)文化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文化馆、展览馆,在场部规划新建文化体验中心1处。
(三)体育设施
规划在场部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一处。规划结合蓝绿空间等配建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四)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一牧场医院,规划结合居住区配建卫生服务站。
(五)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一牧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五、蓝绿空间
(一)绿地与开敞空间
公园绿地:规划设置“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三级公园绿地体系。
规划形成“一纵两横,三心多点”的绿地景观系统结构。
其中,“一纵”为沿林海路的南北向生态景观廊道,是团场核心展示界面;“两横”为建国街和燎原街的东西向生态景观廊道;“三心”为建国街综合公园、海棠路社区公园和跃进街社区公园;“多点”指规划的多个游园。
六、综合交通
场部规划形成了“一横两纵一环”的主干路骨架路网。“一横”包括街坊街,“两纵”包括迎宾路和雪原路,“一环”为镇区外围环路。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4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5年1月4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网上留言请发电子邮箱至1981804427@qq.com;
3、联系电话:贾海交 0903-2567927
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5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