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 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国 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 知》(国发〔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将第十四师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事 项公示如下:
一 、执法范围、时间和执法主体
抽查事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抽查主体:师市辖区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机构
抽查时间:2025年5月7日— 2025年5月20日
执法主体: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被检查主体和执法人员的确定
在此次检查开始前一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行业市场主体库100%抽取确定,并通过平台“执法人员库”随机确定。
三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管理办法》开展检查。
四 、执法内容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不符合要求,是否擅自向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是否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 数据、结果;是否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检验检测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是否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签发时间;是否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是否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五 、执法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同一家经营主体涉及到多项检查事项的,由经营主体所在片区的监管人员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 按照“进一次门办多项事”要求,一并完成所有检查事项。
六 、执法结果的运用
检查结果将同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 于企业名下。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四师公安局、第十四师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实施联合惩戒。
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