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来源: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21   发布: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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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职责分工:

一、负责师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 理。

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

十六、负责承担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负责职能转变。

十八、负责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信访、财务等工作。拟订实施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技术装备、技术改造、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承办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合作交流等活动,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二)监督检查科:

1.负责政策法规研究;

2.负责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

3.组织实施质量强师市战略,统筹做好师市质量办工作;

4.标准化工作和认证认可工作;

5.统筹做好师市食安办工作;

6.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

7.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工作;

8.统筹推进信用监管工作; 

9.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以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市场监管领域,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 质量、渔政等农业领域,文化(含“扫黄打非”)、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管辖范围:

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区、经济开发区及各农牧团场(224 团、225团、47团、皮山农场、一牧场及新建团镇)。

执法区域:

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区、经济开发区及各农牧团场(224 团、225团、47 团、皮山农场、一牧场及新建团镇)。

办公地址:新疆昆玉市军垦街12号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投诉举报电话:0903-2566315

咨询联系电话:0903-2566315、0903-2050315、0903-6480125(执法、消保维权)0903-6561203(政务服务)

传真号码:0903-2566773    电子邮箱:无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