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职责分工:
一、负责师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 理。
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
十六、负责承担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负责职能转变。
十八、负责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信访、财务等工作。拟订实施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技术装备、技术改造、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承办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合作交流等活动,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二)监督检查科:
1.负责政策法规研究;
2.负责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
3.组织实施质量强师市战略,统筹做好师市质量办工作;
4.标准化工作和认证认可工作;
5.统筹做好师市食安办工作;
6.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
7.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工作;
8.统筹推进信用监管工作;
9.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以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市场监管领域,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 质量、渔政等农业领域,文化(含“扫黄打非”)、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管辖范围:
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区、经济开发区及各农牧团场(224 团、225团、47团、皮山农场、一牧场及新建团镇)。
执法区域:
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区、经济开发区及各农牧团场(224 团、225团、47 团、皮山农场、一牧场及新建团镇)。
办公地址:新疆昆玉市军垦街12号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投诉举报电话:0903-2566315
咨询联系电话:0903-2566315、0903-2050315、0903-6480125(执法、消保维权)0903-6561203(政务服务)
传真号码:0903-2566773 电子邮箱:无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