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渠道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1   发布: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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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和田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作者: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