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基本信息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25   发布: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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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应急管理局

内设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具体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承担师市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安全生产监督、防灾减灾救灾、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并执行。

3.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责,负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防灾减灾救灾、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计划执法和分级分类执法要求,对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相关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师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6.负责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师市辖区内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震减灾等方面的专项巡查、督查。

7.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师市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防震减灾等领域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8.负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跟踪督查,按职责分工参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9.承担应急管理有关的自然灾害、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等的举报受理工作。

10.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工作。

11.参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森林火灾事故调查。

12.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区域

第十四师昆玉市辖区

四、办公地址

昆玉市昆城大道1号党政服务中心525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五、投诉举报及咨询联系方式

投诉举报及咨询联系电话:0903-2566152

电子邮箱:kysyjglj@163.com

作者: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