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审计局(昆玉市审计局)。
二、具体职责:对师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师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接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针对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强化师市内部审计,规范团场,企业内部管理行为。
三、内设科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审计局(昆玉市审计局)综合科。
四、管辖范围:师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等。
五、执法区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