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来源:第十四师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5   发布: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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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公示(2025年)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本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交通运输局。

受委托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具体职责

(一)本级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师市辖区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师市公路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3.承担师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并实施。指导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行业管理。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

4.承担师市管辖区域内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船舶船员管理工作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

5.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管理,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拟订公路、水路有关收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价格。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组织拟订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和计价依据。

7.负责辖区范围内国省道的建设、养护、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监督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负责师市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8.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建设市场;负责培育和管理交通养护市场;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负责师市交通运输处置应急工作。

10.协调推进民用机场项目建设。协调航空相关产业发展。

11.负责师市交通战备和辖区内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拟订交通战备保障计划,承担兵团内军事行动国防交通运输保障,负责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12.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承担交通科技项目管理,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贯彻执行技术规范。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13.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行政执法,负责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法治宣传。

14.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受委托组织

第十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第十四师交通运输局的名义,行使交通运输领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2.按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管辖区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含城市公交、出租车)、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3.负责辖区治理车辆超限运输执法工作和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管理工作。

4.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 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统筹、协调、组织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师市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提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预算,配备 管理交通运输执法专用装备设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事中、 事后监管工作;协助推进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参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及执法工作开展 情况的统计汇总、呈报和分析;参与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

8.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制建设的具体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辖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第十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3个机构,具体是: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具体职责是:

1.执法一大队。负责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运政管理、海事管理、车辆超限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事务;负责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文件、综合材料编制、执法工作计划、文秘、保密、档案、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负责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车辆、执法证件、执法装备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师市交通运输局及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昆玉市市区、224团、47团辖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执法二大队。负责皮山农场辖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执法三大队。负责225团、一牧场辖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作者: 编辑:王瑞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