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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24   发布:2025-06-05

根据《第十四师昆玉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序号13) 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生态环境局在行政审批中对部分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把关不严、标准不高,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批复不符,对企业自行验收工作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提高环评审批效能和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四、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一:师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严格按照审批规范、流程进行环评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9月、2023年11月组织环评业务人员和第三方环评单位人员参加兵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环评业务能力。2024年11月7日,师市生态环境局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202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培训。各团场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昆玉经开区、环评编制单位等共计120余人参训,围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三个配套办法进行详细讲解,保障环保“准入关”管理服务水平,激发环评技术服务市场活力,提高工作质量。2025年4月7日—12日,选派环评业务人员赴二师学习环评审批业务,提升环评审批能力。同时,加大《第 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解释和宣传,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服务透明性、公平性。

整改措施二:建立健全现场审核及联审机制,明确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等事项实行联审制度,切实提高环评审批质效和排污许可核发质量。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以来,通过健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事项联审制度,实现50余个建设项目合规合法审批,辖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效和排污许可核发质量持续提升。持续完善《排污许可审议领导小组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自2025年3月起,普通生态类项目采取函审方式进行,其他类项目通过网络视频会的形式开展技术评估,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

整改措施三:充分发挥兵团入库专家库作用,做好审批过程中的严格把关,确保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合法,创新采取环评审批会等形式,充分论证把关,避免出现把关不严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与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签订2023—2024年度、2024—2025年度《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合同》,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优势,严格把关环评审批过程,项目评审会随机抽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 专家库专家,通过环评专家、第三方服务单位、师市生态环境局三方严格审核,确保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合法,避免出现把关不严等情况,2024年以来已召开50余次环评审批会。

整改措施四:师市辖区内排污单位在运行之前,根据各行业技术规范及自行监测指南等规范文件,按程序办理排污许可证 。

整改落实情况:与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签订《第十四师昆玉市排污许可核查与审核项目购买合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针对各建设项目出具《和田开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报告》等6份技术评估报告。师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累计召开排污许可审议会议9次,严格按审批流程核发师市辖区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

整改措施五: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运用,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项目环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为环评审批工作提供要素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与兵团设计院签订《第十四师昆玉市“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与长效管理技术咨询合同》,在师市政务公开网发布2023年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成果及准入清单,并编制完成《2024年第十四师昆玉市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准入动态更新成果》。同时不断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在师市辖区的运用,2024年向师市各部门、 各团场发送《关于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有关事宜的通知》等,通过清单公开、动态更新、及时提醒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师市各部门、各团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项目环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为环评审批工作提供要素保障。

整改措施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严惩弄虚作假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向16个建设项目出具现场检查处理意见书,督促建设项目施工主体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要求,完成2024年4个季度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整改措施七:持续推进环评、排污许可、验收帮扶指导,对照环评批复要求及排污许可证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并对自主验收开展专项帮扶。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师市辖区各排污企业的环保负责人、各团场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业务人员,组织举办2024年师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批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及指导培训班和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班等2个专项培训班,主要对辖区内现有行业技术规范重点内容开展讲解,指导帮扶各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相关内容及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不断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师市20余家企业参加了培训。同时组织专家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排污许可证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表40余份,切实提升企业依法排污能力。2024年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16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6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18197838183,

邮箱: kysthjjbgs@163.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18197838183


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5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