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春:把孩子留在了兵团
王二春(1912-1999年),男,汉族,河北宁晋人,1941年参加革命,曾经徒步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军和田,和田农垦事业的奠基人之一。
王二春是原十五团三连连长,四十七团成立后的首任团长。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践行着老兵“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的庄严承诺。不但自己在兵团奉献了一辈子,也将自己的子女永远留在了兵团。儿子王亚平高中毕业当了农工,后来上了团场自己办的“五七大学”。团里规定,凡是上了“五七大学”的,都不能参加高考。王二春让儿子上这个学,就是让他不离开团场。后来,因王亚平工作突出,地方很多单位都要调他,王二春就是不签字。他对王亚平说:“我当领导这么多年,不能利用自己的权力或关系,把自己的子女弄到好单位,离开团场和兵团。”
王二春认为,他是和老兵一起来到这里的,其他人的子女可以走,自己的儿女不能走,因为还有很多老兵子女在团场,在戈壁滩。
后来,儿子王亚平一直在十四师干到退休,现在王二春的孙女也留在了十四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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