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局
二、具体职责
预防和侦查犯罪:包括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管理公共安全事务: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以及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外国人在师市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网络安全监管: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指导和监督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此外,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下设多个支队,分别承担相关业务工作,如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
三、内设执法机构及职责分工
治安管理支队
一是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机构、典当行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一是及时发现预警辖区网络安全风险,通报师市各部门做好网络安全防范,防止威胁师市网络安全空间,造成重大网络安全事故;二是根据工作职能,对辖区信息系统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单位、网站运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网络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对严重危害师市网络空间平稳秩序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危害程度、涉事范围进行行政处罚;四是根据工作职能,对师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网络安全设施、治安、消防安全、场所变更、改建、扩建、计算机数量变更等信息进行核准,对设立的场所运营单位审批并发放许可;五是受理师市辖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事项备案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变更登记备案。
车辆管理所
一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登记;二是驾驶证管理;三是车辆、驾驶证信息档案管理;四是满分学习教育、审验学习教育、安全文明学习教育;五是车辆检验监管。
刑事侦查支队
一是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二是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管辖范围
依据自治区授权、兵团下放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所属辖区内,对治安管理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部分其他行政权力等(此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事项进行管辖;对网络安全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管辖;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管辖;对驾驶人考场、机动车检测企业、机动车登记便民服务站、机动车驾驶证体检点事项进行管辖。
五、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所属辖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作者: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