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营养学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分学段营养食谱,覆盖自治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及高中阶段学校,实现校园供餐营养标准全覆盖。
本次推出的营养食谱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不同年龄段,不仅包含带量食谱及专业营养分析,还配套《学生带量食谱操作使用手册》,明确了各年龄段学生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餐次食物建议量、食物互换原则及烹饪要求,为学校供餐提供科学规范的操作指南。各地需结合季节食材供应特点,按春、秋两季或按月细化食谱,每学期开学前完成审定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确保食谱可落地、易执行。
为保障食谱有效落实,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
卫生健康部门将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监测,提供食谱优化建议,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人员营养知识培训;教育部门牵头建立“食谱公示—家长评议—动态调整”闭环机制,每周公示食谱及营养数据,每学期收集不少于2次家长意见,落实校长负责制和校领导陪餐制度,陪餐需评价食材新鲜度、营养均衡性等,问题48小时内处置反馈,同时每学期开展专项检查并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经营主体准入,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联合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建立信用档案,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此次食谱实施强调统筹协同与因地制宜,要求各地2025年10月底前建立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专题研究推进,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南疆地区可融入核桃、红枣等本地食材,北疆地区可开发特色奶制品菜品,在不降低营养标准的前提下彰显地域特色。
同时,相关部门将借助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节点,开展营养健康宣传,通过家长学校、短视频平台等解读食谱,邀请家长参与审定和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来源: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青)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