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来源:多彩昆玉     点击量:0   发布: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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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现将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十四师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办理(http://36.189.17.9:8443/wbxt/#/login)。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16号窗口进行申报(每周一)。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安置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1-8级)复印件;

2.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年审报表;

3.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6.残疾职工身份证;

7.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用人单位2025年度在职职工工资台账;

9.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名单。

五、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昆玉市昆城大道1号

(二)联系电话:0903-2566465

第十四师昆玉市残联

2026年2月27日

作者: 编辑: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