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用人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现将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十四师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办理(http://36.189.17.9:8443/wbxt/#/login)。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16号窗口进行申报(每周一)。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安置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1-8级)复印件;
2.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年审报表;
3.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6.残疾职工身份证;
7.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用人单位2025年度在职职工工资台账;
9.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名单。
五、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昆玉市昆城大道1号
(二)联系电话:0903-2566465
第十四师昆玉市残联
2026年2月27日
作者: 编辑: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