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领导机构纪委书记:李波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张玉宏、张家英纪委委员:郭新、巴图江监察办公室主任:李波 李波李波,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南杞县人,1984年11月出生,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1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兵团党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经济管理)。现任一牧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第十四师昆...
组织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一牧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办公室、在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牌,配备1名专职人员,实行专兼结合。 派驻机构:师监察委员会派驻一牧场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主任由牧场纪委书记兼任,配备1名纪检专干兼任监察员。 职责简介: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兵团党委、兵团纪委监委、师市党委、师市...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
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一)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
纪检机关办理申诉工作的程序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
监察机关复审、复核工作程序窗体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
中共第十四师昆玉市一牧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草案)(2019年2月25日中共一牧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第十四师昆玉市一牧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在一牧场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6人,其中纪委委员8人。场党委书记、政委陈力同志,出席全会并作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