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价格违法行为暂行规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昆玉市昆泉镇文采文体百货商行销售超过保质期康健牌84消毒液;昆玉市二二四团轩宇超市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昆玉市二二四团大漠田园日用百货(第二加盟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以上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2月17日
通讯地址:新疆昆玉市玉枣路1号昆玉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848116
监督电话:0903-2566315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作者: 编辑:金升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