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十四师昆玉市第一次行政常务会议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     点击量:169   发布: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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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兵团各项决策部署,3月6日,师市党委副书记、副师长郑敏在昆玉行政服务中心722会议室主持召开2020年第一次行政常务会议,重点审议通过了《第十四师昆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复产复工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师市支持复产复工的四大项47条政策措施。

    一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分别从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住房公积金、租金、水电气等方面出台了10条支持措施。

    包括:发放稳岗补贴;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对各类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医保费用、社会保险费用都可申请延缓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调减征收工程项目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师市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上半年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无法按期偿还的可暂缓缴纳;租用国有经营类单位持有物业的企业,免除其今年上半年租金;对足额缴纳水电气费用困难的企业,可缓交相关费,缓交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在一定期限内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及其他电价的电力用户,降低电价水平;上半年免征污水处理费、占道费、残疾就业保障金、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相关费用、强检之外的检测器具收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照当年实际纳统工程量比重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分别从金融机构服务保障、财政专项补助、税收政策方面出台了15条支持措施。

     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规模,下浮贷款利率;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补助;对终端产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给予运费补贴;纳税人可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重点企业复产扩能、支持困难企业复工稳岗、鼓励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支持农业春耕生产的优惠措施,对受困行业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予以优惠税收政策,以及支持防护救治、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的税收政策。

    三是实施稳定就业政策。

     针对企业招工、新增就业、吸纳就业等,出台了8条优惠政策。

    包括:企业招工补贴;新增岗前培训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来昆玉市企业实习发放生活补助,院校统一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的,补贴工作经费;对3月31日前来昆玉工作的务工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补贴等。

    四是优化服务促进投资。

    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复工项目、重点投资项目、环评手续、合同执行期、土地出让金等,出台了14条优惠政策。

    包括:优化四上企业服务,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一对一精准服务企业;2020年6月底需开工的重点投资项目,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规定对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风险,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合理分担;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民生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等项目延缓缴纳土地出让金;提高商品房预售资金,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对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对近期复工并按期完成当年投资任务的工程项目,给予一次性现金补贴;对于2020年上半年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资金补贴等。


作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