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届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
按照师市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根据《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2020年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巡察工作计划》,现就做好四届师市党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巡察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动摇。按照“三个聚焦”的巡察监督重点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定位要求落地生根,确保兵团和师市党委脱贫攻坚、深化改革、疫情防控等重点和中心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更好地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履行兵团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巡察监督内容
落实“三个聚焦”巡察监督重点,追根溯源查找政治偏差,巩固师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脱贫攻坚、深化改革成果,紧密结合被巡察师市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党组织的实际,全面梳理巡察工作的监督重点和问题表现,进一步细化巡察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
(一)在落实“三个聚焦”方面
一是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问题。一看是否存在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要求不到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学习贯彻党中央、兵团和师市党委有关方针政策不深入,有无上热下冷的执行“温差”;二看是否还存在对执行中央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以及惠民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贯彻坚决不坚决,没有具体的措施、机制,落实情况、效果、群众反映怎么样;三看是否存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得过且过、患得患失、爱惜羽毛、懒政怠政等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以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把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有无责任意识不强、组织领导乏力、推进改革迟缓以及变形走样的问题,是否担负起改革主体推进责任。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继续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纠治“四风”“四气”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特殊资源谋取利益、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和公务活动饮酒等问题;是否扎实开展“学转促”活动,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坚决整治“四风”“四气”及其隐性变异新动向,有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愿担责,落实总目标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弄棚架以及漠视群众利益疾苦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有无领导干部任性用权、拥权自傲、讲排场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二要继续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内法规;是否有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存在纪律处分决定在小范围内通报,调整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工资待遇不及时、搞变通,甚至出现“虽被判刑仍在领薪”现象,在处分影响期内违规晋升受处分人的职务和工资,违规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等;是否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执行,按照兵团党委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影响输送利益、非法谋利,经济上有严重贪腐问题等四个类别,区分轻重缓急,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三要继续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深入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的问题,有无接受国际奖励和国内民间奖励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的利益集团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深化兵团改革、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作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巡察要:一看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领导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二看是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引领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三看是否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养和监督管理,积极发展党员,优化班子结构;四看是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五看是否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各项纪律,坚决查处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六看是否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七看是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八看是否抓实本系统改革后党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有无党建基础薄弱,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二)在巩固“三项成果”方面
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专项巡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师市党委重点工作任务,重点看被巡察党组织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和000成果落实见效情况。一看是否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学习到位,及时研究部署;二看是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措施,是否进行因类施策,及时对基层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三看是否注重抓落实成效,是否及时对基层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是否及时处理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看是否存在整改不注重实效,特别是存在虚假整改、文字整改、数字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三)在对标部门职能方面
巡察面对的师市各级党组织,分布在各条战线和各个单位,职责使命不尽相同、功能定位不尽相同,政治巡察关注的重点内容也不同。
第一,作为机关部门党组织,巡察要紧盯领导和管理行政事务、行使行政权力的主要职责:一看行政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是否存在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是否存在本位主义和公共利益部门化的问题;二看行政权力运行是否规范,是否依法用权、科学用权、民主用权、廉洁用权,是否存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三看行政效能是否高效,是否存在办事难、等待长、多头跑、重复要等问题;是否存在消极应付、拖拉推诿等问题;四看财政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克扣截留、挤占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五看为民办事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和合理诉求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冷硬横推、颐指气使等官僚作风、衙门作风问题。
第二,作为人民团体党组织,巡察要紧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主要职责:一看是否发挥团结动员群众干事创业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二看是否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看是否发挥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帮助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四看是否发挥在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作用,依法、有序组织引导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五看是否发挥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第三,作为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要紧盯承担行政职能和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看是否按要求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任务, 是否存在不落实或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二看是否存在借助提供公共资源之机设租、寻租和接受商业贿赂等的问题;三看是否依法履行政府赋予的执法监督职责,执法监督是否简单、粗暴,自由裁量权使用是否随意、任性;四看是否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管理服务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有没有利用公共资源“做人情”“优亲厚友”等问题;五看是否规范使用财政拨款资金,是否存在挪用公款公物、挥霍浪费公共资财、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第四,针对师管院校,巡察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紧扣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看是否党校性党,紧紧围绕政治建校、政治育人的宗旨意识和观念,打造师市院校教育高地名片;二看是否科学合理制定教书育人大纲,培养技能型专业人才的实训基地。
三、巡察时间
2019年4月至7月,共计约70天时间。
四、巡察范围和方式
坚持组长负责制原则,组建2个组,每组8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对师市机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及机关第二十六党支部、工商联党组、师直机关第一、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八、机关老干党支部、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及延伸职校第一和第二党支部、师直机关第十五党支部(党校)、师农科所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实现对以上单位党组织的全覆盖。在每个被巡察单位具体工作时间由巡察组在巡察工作时间范围内灵活掌握。
本轮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12种方式,以及师市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要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五、巡察组成员及任务分工
(一)第一巡察组
组 长:刘 玲
副组长:郭建盛、杨兆彦
组 员:王 成、张红香、张 帆、何海仁、段天暅
巡察对象:师直机关第一党支部(办公室、政研室、机要保密局)、第四党支部(水利局系统)、第十二党支部(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科协)、第十六党支部(交通运输局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及延伸师直机关第二十六党支部、工商联党组及师直机关第三党支部(统战部、民政局、工商联、残联)、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及延伸职校第一和第二党支部。
(二)第二巡察组
组 长:张金毅
副组长:魏娜娜、冯国庆
组 员:任国平、张 涛、刘博乐、刘 莉、何淑英
巡察对象:第七党支部(编办)、第十党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第十一党支部(统计局、审计局)、第十三党支部(宣传部系统、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联)、第十五党支部(党校)、第十七党支部(民兵训练基地、武器库)、第十八党支部(政法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第十九党支部(直属机关工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第二十党支部(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第二十八党支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师市机关老干党支部、师农科所党支部。
六、组织实施
依据师市党委巡察工作流程,按照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情况、反馈意见、移交线索、督促整改六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巡察准备
1.巡前培训。进驻前,在师机关举办四届师市党委第六轮巡察巡前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参加四届师市党委第六轮巡察人员、部分“两库”人员、巡察办全体人员。培训班共计30人左右。以领导讲话、观看专题讲座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为期2天的巡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各巡察组做好进驻相关准备工作。
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拟定于4月20日,召开四届师市党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宣布本轮巡察各巡察组正副组长和联络员授权及巡察任务分工。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第六轮巡察的各巡察组全体人员、巡察办全体人员及师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等机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或组织委员),被巡察党组织涵盖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召开沟通见面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等,参加人员为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非班子成员的领导、部门或科室领导,以及延伸党支部支委。
3.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向师市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4.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包括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和工作要求等,进驻前报巡察办备案。
5.成立临时党支部。巡察组应成立临时党支部,上报请示,由巡察办报师市直属机关工委审批。
6.及时进行沟通联络。巡察组进驻前,联络员及时与被巡察党组织设立的巡察工作联络组沟通,协调、指导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材料准备、会议筹备、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巡察了解
1.充分沟通。进驻后,巡察组应当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就共同做好巡察工作交换意见。
2.深入了解。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12+N”种方式开展巡察。对确定的专项问题和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等进行深入了解。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巡察办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予以协助。巡察期间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汇报。
3.立行立改。对干部职工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及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督促立行立改,并要求在巡察结束前报告阶段性整改情况;对特别重大、敏感问题的处理意见,需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再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移交及整改落实相关情况写入巡察报告。
(三)报告情况
1.巡察报告。巡察报告要客观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一般各组综合报告不超过4000字,分报告不超过3000字,综合报告作为向领导小组汇报的主报告,分报告作为附件;巡察组要召开组务会或临时党支部会议审议巡察报告;巡察现场了解阶段结束后,召开组办会审核巡察报告,巡察组在“组办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做好汇报准备。
2.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专题报告。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的所有问题线索及了解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做好汇报准备。
3.谈话情况报告。“原汁原味”地对个别谈话中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谈话情况报告,做好汇报准备。
4.专题报告。对重要问题线索所涉及的具体内容的了解情况和重大问题的综合分析情况,可形成专题报告。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领域性、普遍性情况,以及触及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认真总结规律,向师市党委提出决策建议。
5.巡察问题底稿。巡察组应指定专人,在了解阶段即开始按要求进行编制,经分管副组长审核、组长审签,报送巡察报告时一并提交(含问题底稿清单),并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进行适当补充调整。
6.巡察情况汇报。拟定于5月30日左右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中期汇报,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参加会议,由组长汇报巡察情况;7月10日左右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组汇报,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参加会议,由组长汇报巡察情况。7月中旬向“四人小组”报告情况。
(四)反馈意见
向书记专题会报告后,各巡察组制定本组反馈工作具体方案,撰写巡察反馈意见,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分层次进行反馈。反馈意见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严肃认真,形成震慑,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原原本本,敲警钟、提要求,切忌负面问题正面讲,不痛不痒、和风细雨。特别对本轮巡察综合报告里和师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点到的问题,都要一五一十严肃指出,对顶风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例可点名道姓通报,起到红脸出汗、起鸡皮疙瘩的效果。
反馈工作结束后,巡察组要起草反馈情况报告,由巡察办综合汇总后报领导小组。
(五)移交材料
1.整理移交材料。反馈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巡察组要对需要移交师市纪委、党委组织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提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建议了解关注、建议参考类及移交部门等具体建议,并填写移交审批表(一式两份)。
2.分别移交。移交材料经巡察办初审并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巡察组、巡察办分别向有关单位移交相关材料。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工作由巡察组负责,与巡察反馈一并组织,或视情况紧急程度提前移交。
3.加强台账管理。巡察组应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随办随登。每轮巡察结束后,将台账交巡察办。
(六)督促整改
1.督促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由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自签收反馈意见之日起3个月内,分别向师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报送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师市党委巡察办。3个月内报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每年定期报告整改情况。对移交的问题线索等督办事项,自移交材料签收之日起3个月内,巡察办向有关单位了解办理情况。
2.认真审阅整改情况报告。巡察组配合巡察办,认真审阅所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
3.强化日常整改监督。将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抄送师市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强化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4.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总巡察成果“件件有着落”情况。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本轮巡察是四届师市党委第六轮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二)搞好动员部署
师市党委巡察办做好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前培训等工作,协助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各项事宜。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机关部门不再召开动员会,但要教育鼓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三)积极协调配合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召开党组织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方案,部署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纪检或组织人事的领导担任,联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党建)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协调安排巡察组进驻事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将联络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及责任分工于2020年4月22日前通过内网安可系统交换至师市党委巡察办。
(四)严守巡察纪律
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发现巡察人员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行为的,可以向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组织反映。
作者: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 编辑: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