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程序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     点击量:175   发布: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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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来访,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拨打场纪检监察公布的0903-7864206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查办案件工作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五)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六)工作程序

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问题线索处置:按照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了解、核实。

 

作者: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 编辑: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