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团机关办事工作程序规范(试行)

来源:224团     点击量:267   发布: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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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团机关办事工作程序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用实际行动践行作风建设现结合我团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224团机关办事工作程序规范。

一、团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制履行职责,有职有权,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团主要领导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团机关部门(单位)实行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各部门(单位)需师团党委协调解决的问题,应报请团分管领导,经团分管领导审定,向团主要领导汇报,或经团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师市分管领导专题请示汇报;特别重大事项由团主要领导向师市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原则上不得越级汇报。

二、团场迎接上级综合性的检查调研活动等,由团党政办承办,团相关单位和科室积极协助、配合。团场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调研活动等,由具体业务部门承办,党政办协助做好车辆、食宿保障工作(车辆使用需提前和党政办对接申请、申请就餐需提前到党政办进行登记,就餐事由、人数、陪餐人员等要素齐全)。以团名义组织的各项具体活动,由各业务部门(单位)牵头负责拟定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按方案组织实施,并按分工各负其责落实好文字材料、活动现场、会务组织、食宿保障等各环节的工作。

三、实行会议决议落实督办制。各部门(单位)必须坚决贯彻师市党委和团党委的决议、决定,对于重要重大会议精神要立即传达和贯彻落实,凡是决议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及时报送涉及各部门(单位)承担工作任务或落实会议精神情况的反馈信息。对于团党委工作部署及重大决策,团党委督查办和纪委要积极认真负责地督办落实,按时发送督办清单、通报落实情况。

四、对于来机关办理具体事务的职工群众,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接待、文明办公,能立即解决的必须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认真耐心解释,尽量让群众满意而归。凡没有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贻误时机、伤害群众感情,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凡需以团名义出具证明、介绍信、通行证的,一律由所在部门(单位)出具证明、介绍信,并经团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给予办理。

六、凡需外出考察学习,必须提前报告,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

七、团领导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参加师市或师市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会后要及时汇报、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凡师市领导或团主要领导指定团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参加会议的团领导或部门(单位)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会后要及时传达汇报会议精神,并督促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作者: 编辑: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