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4团社区“两委”迪丽努尔罕•依拉木落实疫情防控不利进行组织处理
迪丽努尔罕•依拉木作为224团玉龙社区“两委”成员,主要负责玉龙社区疫情期间返团人员信息报送工作。2020年7月16日,因返团人员信息较多,漏报224团龙欣小区李某居民信息至团防控组,团防控组未上报师市大数据筛查和研判,224团公安检查站在未收到师市疫情防控组推动信息后,经过再次层层上报,师市疫情指挥部大数据核查和研判后,推送至224团公安检查站,7月18日21时12分,李某才进入辖区,从而导致李某20多个小时不能回团。
迪丽努尔罕•依拉木同志责任意识缺失、履职不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团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决定由团纪委同志对迪丽努尔罕•依拉木进行诫勉谈话。
作者:第十四师昆玉市224团纪委 编辑: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