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给予麦提如则·萨迪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麦提如则·萨迪,男,维吾尔族,新疆策勒县人,1973年10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文化。2013年10月任一牧场六连副连长至今。
2014年至2017年期间,麦提如则·萨迪在任一牧场六连副连长期间,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安排职工为其自家承包地里劳动不付报酬;集体观念淡漠,其本人和亲属长期不参加连队集体活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经常恐吓职工,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在职工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麦提如则·萨迪身为党员干部,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假公济私,多次安排职工为其干农活不付报酬,集体观淡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办事不公,恐吓职工,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在职工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经场纪委常委会2018年7月31日研究,并报场党委会2018年8月1日常委会研究决定批准,决定给予麦提如则·萨迪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 编辑: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