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指导意见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867   发布: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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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昆玉市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连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居住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兵党办发〔2018〕63号)要求,现就推进师市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连队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连队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进连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连队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建立“户分类、连收集、团转运、师市(团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探索偏远连队就地就近处理模式,基本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完善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到2020年底,师市所有连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基本解决,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基本要求,职工群众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连队居住区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达到85%。连队居住区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其中224团(7连、8连)、皮山农场(6连、11连)、一牧场(5连)、225团(拉依苏村)6个示范连队的连队居住区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10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到100%。连队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推开,生活垃圾保洁、收运、处理体系和长效机制稳步建立,完善环卫保洁队伍建设,连队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完善连队生活垃圾治理方案。各团场要结合实际,坚持按照“统筹考虑、分类指导、经济适用、保证效果”的原则,按照师市连队居住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团场工作方案,制定连队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确定连队生活垃圾处理目标任务、资金投入、责任部门和保障措施,合理选择收运处置模式和技术路线,科学确定整治连队范围、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布局和建设规模,明确各阶段垃圾治理工作重点,细化年度建设任务。

(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户分类、连收集、团转运、师市(团场)处理”全域覆盖的“师市团场连队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完善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根据连队常住人口规模和便于投放、清运的原则,合理确定连队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类型、建设密度和需求数量。加快配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清扫和保洁工具、运输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清运。团场逐步推广使用压缩式垃圾转运车,提高连队生活垃圾转运效率,逐步补齐设施建设短板。规范连队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交通不便的连队应采取分散建设小型垃圾处理设施等有效办法,对生活垃圾进行单独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连队生活垃圾治理。严禁城市和团场城镇生活垃圾向连队转移。

(三)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连队生活垃圾治理应按照“连内设施完善化、出连垃圾减量化、运行管理系统化”的要求,在师市连队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引导连队职工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连队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以可回收利用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法为主要分类标准,建立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制度,建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引导连队职工自觉收集居住院落、河塘沟渠、田间地头的垃圾,并分类投放到连队指定收集地点。鼓励团场推行适合连队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建立可回收垃圾回收点和奖励机制,可回收垃圾由职工到垃圾兑换点按标准兑换盐、牙膏、肥皂等生活用品,培育职工垃圾分类意识。推进有机垃圾堆肥、还地还田等方式,实现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连队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整合回收队伍和设施。鼓励团场建立职工生活垃圾分类和清扫积分制度,建立完善奖惩措施,引导职工群众树立连队生活垃圾分类和清扫的“主人翁”意识。

(四)继续开展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对连队居住区内外、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及周边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卫生死角。加快整治尚未完成销号任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房。根据不同类型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地理位置、堆体规模、垃圾成分、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水平垂直渗透等情况,采取“一处一策”方式确定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建立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实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滚动销号制度,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对清理后的区域要加强消毒,及时填平或绿化,以保证整治效果,避免出现反弹。建立整治工作月度通报机制,开展现场验收,力争于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

(五)建立和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各团场要制定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部门,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确保连队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章可遵、有据可依。尽快补齐团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等基础建设短板。以连队公共场所、职工房前屋后、道路绿地、河塘沟渠等为重点,通过连队组织、包干到户等方式,发动群众开展定期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活动,整治连队环境卫生,保持连队环境整洁。积极开发连队公益性岗位,原则上每个连队都要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有条件的团场可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制度,“一把扫帚扫到底”。落实连队“两委”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连队“两委”、民主议事会议、连规民约的作用,划分职工卫生责任区,与职工签订责任书,规范和约束连队职工群众卫生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团场连队,探索建立垃圾处理住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职工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六)强化全民参与意识。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加大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实施的舆论氛围。通过发放倡议书、指导手册等,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连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和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知晓率。加强中小学环保科普教育,开展垃圾分类和治理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提高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公众参与度。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开展职工群众、保洁员评比奖励,设置红黑榜,促进职工群众形成自觉参与、自主管理的意识。建立激励引导机制,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等激励形式,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开展垃圾分类。搭建公众参与平台,拓展和畅通社会各界参与连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渠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公众智慧,解决垃圾分类治理难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团场要按照师市统筹、团场负总责、连队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连队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师市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上下衔接,抓好政策制定、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师市相关部门、团场、连队要做好项目落地、工程建设、运行管护等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期完成整治目标。

(二)加大资金支持。师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奖补资金和上级部门有关资金。师市财政要将团场连队生活垃圾整治列入年度预算。师市要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似资金的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做好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贫困团场要用好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在国家明确的支持范围内统筹开展贫困连队生活垃圾治理。鼓励各类企业以市场化模式参与连队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三)强化项目管理。师市、团场要统筹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选择好项目实施单位。合理安排任务,优化实施组织,加快建设进度,合理节约经费,减少对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严格考核奖惩。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内容,师市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定期检查指导各团场连队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师市要将连队生活垃圾治理纳入连队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和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

(五)广泛宣传发动。各团场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连队公开栏,宣传连队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文明卫生习惯和生态环保常识。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连队生活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发挥好连队“两委”战斗堡垒和引领作用,广泛发动并带领职工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习惯,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遵守连队居住区环境卫生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参与连队人居环境整治。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