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国家级 “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来源:多彩昆玉     点击量:166   发布: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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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倡导低碳办公,努力做到节能减排。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增强干警节约意识,全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机构节能工作。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水、电、办公用品等节约制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差旅费报销等制度规定,健全财务内控、公务卡结算、车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在院内值班制度中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定,值班干警要不定时对院内进行巡逻防控,严格按照师市办公室对日常节能工作的要求,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离开灯关闭,下班按时关闭电脑、空调等。加强车辆油耗、维修和指标管理,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减少车辆运行经费支出。三是营造浓厚氛围。依托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特定时段,利用电子大屏、宣传展板等扎实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让全体干警对节能的重要性有更深刻的认识,使“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滴水”的理念融入到干警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作者:肖婧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