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情况予以公示。
文件名称 | 关于第十四师一牧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文号 | 十四师环发〔2021〕16号 |
时间 | 2021年5月6日 |
公众参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903-6562048 传 真:0903-6562046 通讯地址: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行政复议。 |
关于第十四师一牧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乌鲁木齐创鑫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第十四师一牧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一牧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第十四师一牧场天牧镇北侧13km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填埋场防渗系统; 导气系统;导液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封场覆盖系统;填埋场环境监测系统。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98.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98.18万元,投资的100%。
二、本项目为垃圾填埋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会第29号令,2019.11.6)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二十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在项目实施中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治理投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建筑材料轻装轻卸,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弃土不露天堆放;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和清扫措施。
2、合理规划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置设施。场地设沉砂池,场地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3、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长期堆存,弃土存放在存土区,用于运行期覆盖土,做到随有随清,车辆用毡布遮盖,防止撒落。
(二)运营期
1、做好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填埋气体(甲烷)爆炸防范措施,强化运行期与封场期环境管理与监测,确保埋场区空气中甲烷含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做好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废水和冲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暂存,定期罐车拉运至第十四师一牧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置。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择低噪、环保的机械设备,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应配带耳塞、耳罩;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在各自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对卫生填埋场作业面及时用土进行覆盖和压实,并在作业区四周设置拦网;在卫生填埋场四周种植绿化带,采用密封式垃圾车,定期对垃圾车、路面及卫生填埋场进行保洁。
5、运营期落实生物环境防治措施,防止蚊蝇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填埋场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并采取保护措施。垃圾填埋场场界周围种植树木,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对填埋场的垃圾反复压实并覆盖;药物喷洒及时消毒。
6、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宣传管理,加强对员工的防灾培训以及机械设备的例行检修,储备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自查整改和环境应急演练,杜绝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管由一牧场经济发展科负责。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