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第1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昆玉市爱心美商行涉嫌销售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玉枣路1号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848116
监督电话:0903-2566315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爱心美商行处罚信息公示公告
爱心美商行处罚信息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