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第2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昆玉市先锋壹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入驻其网络平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玉枣路1号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848116
监督电话:0903-2566315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