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第1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昆玉市昆泉镇豫东和谐超市、昆玉市昆泉镇建华超市、昆玉市昆泉镇文采文体百货商行、昆玉市昆泉镇国富超市从事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和昆玉市睿翔商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7至2022年5月26日
邮政编码:848116
监督电话:0903-2566315
第十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