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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     点击量:259   发布:2021-08-04

关于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情况予以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师环发〔2021〕34号

时间

2021年8月4日

公众参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3-6562048

传   真:0903-6562046

通讯地址: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行政复议。

关于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昆玉市皮墨北京工业园区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危险废物暂存库总建筑面积88m2,用于存放厂内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库内修建导流沟,室外设置收集池,建成后可实现厂内废矿物油的规范化存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万元,投资的100%。

二、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1.1)中,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在项目实施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治理投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施工期采取遮盖、密闭、换填、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的扬尘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车辆尾气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中的第Ⅱ阶段标准限值。

2、合理规划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置设施。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产生的废水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本项目建设工程

量较少,建设的时间短,参与建设的施工人员较少,且项目在已建成的厂内进行建设,厂区内已有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依托。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的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处置后合理利用。

3、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项目位于已建成的厂区内,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依托厂区的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集中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1、做好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界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要求:4.0mg/m3,厂界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做好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库运输车辆以及自卸车,运行中加强对机械的维护检修及采用减速、禁止鸣笛,及加强对运输道路的维护措施,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 65dB、夜间 55dB)。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择低噪、环保的机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在运营期间搬运油桶及擦拭废矿物油桶时会产生废抹布,其产生量大概为3kg/a。在运营期间因使用抹布等劳保用品擦拭废矿物油桶,其产生的废抹布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相关规定,废弃的含油抹布全环节豁免可与一般生活垃圾一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含有抹布等与厂区生活垃圾一起收集暂存后,拉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完善厂区绿化,加强绿化措施,种植灌木等有助于治沙植被,预防厂区土地沙化现场产生。

6、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宣传管理,加强对员工的防灾培训以及机械设备的例行检修,储备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自查整改和环境应急演练,杜绝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管由第十四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作者:张丽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