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生态环境局关于10月31日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皮山农场兵团级园区-皮昆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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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皮山农场兵团级园区-皮昆公路 | 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起点坐标东经78度28分47秒,北纬37度40分31秒,终点坐标东经78度30分4秒 北纬37度43分53秒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10月31日 |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