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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皮山农场兵团级园区-皮昆公路》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319   发布:2021-11-08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皮山农场兵团级园区-皮昆公路》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皮山农场兵团级园区-皮昆公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

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

一、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清扫、封闭、覆盖、控制车速和设置围挡措施,大风天气停止作业。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 防治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 “7 个100%”的指标。

二、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产废水应做到有组织收集,不能随意漫流,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沉淀池)均需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同时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期机械噪声和运营期内交通噪声。制定施工噪声防治方案,适当绿化,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低噪设备和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控制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四、固废。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运输至指定消纳场,禁止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须设置垃圾收集设备(如垃圾筒、垃圾筐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本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公众意见。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