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清扫、封闭、覆盖、控制车速和设置围挡措施,大风天气停止作业。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 防治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 “7 个100%”的指标。 二、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产废水应做到有组织收集,不能随意漫流,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沉淀池)均需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同时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期机械噪声和运营期内交通噪声。制定施工噪声防治方案,适当绿化,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低噪设备和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控制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四、固废。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运输至指定消纳场,禁止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须设置垃圾收集设备(如垃圾筒、垃圾筐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