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新疆兵团第十四师224团二期水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兵团第十四师224团二期水利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第十四师224团、47团。
工程建设任务:224团二期水利工程作为224团二期建设配套的水利工程,工程任务为灌溉,项目以224团一期、“两村”、47团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通过灌区整合挖潜将节余水量用于二期开发,为饲草料地建设、畜牧业及后续产业链发展提供水源,同时可提高47团供水保证率。工程设计水平年引水15396.4万立方米,可满足224团一期现有灌溉面积21.73万亩、二期新增灌溉面积6.23万亩、“两村”灌溉面积2.07万亩、47团灌溉面积6.11万亩的用水需求。
224团二期水利工程由引水工程、沉沙调节库工程、二期骨干管网工程、田间灌溉工程、排水工程、防洪工程及47团输水干管工程等组成。
(一)引水工程
皮亚勒玛暗渠设计流量为25.5m3/s,加大流量为26.8 m3/s,引水工程总长度44.14km,其中:0+000~3+500段利用现状渠道引水,3+500~9+460段在原渠线上进行改建;9+460以后段渠线紧邻现状皮亚勒玛干渠布置,终点为皮亚勒玛干渠兵地分水闸。引水工程总长度44.14km,本次新建暗渠长度为40.64km。
(二)沉沙调节库工程
总库容1230万m3,水库正常水位1386.10m,死水位1373.5m;进水渠设计流量6.8m3/s,长度1177.56m长;放水涵洞设计流量6.3m3/s,进水口底板高程1369.0m,洞身采用城门洞内设有压钢管型式。
(三)灌区骨干管网工程
骨干管网分总干管、干管、分干管三级,总长度106.94km,设计流量6.3~0.05m³/s;设计管径为DN2600~de315,其中:管径DN≥500mm的采用玻璃钢管,管径DN<500mm的采用PVC-M管。
(四)田间灌溉工程
共规划布置104个高效节水灌溉系统,其中:喷灌系统(中心支轴式喷灌机)63个,单台设计流量为0.056m³/s;地角漏喷区滴灌系统41个,建设二级过滤首部41个,单系统设计流量0.039~0.019m³/s。田间灌溉系统管道全部采用PVC-M管,管径de200~de90,管材压力等级0.8MPa~1.0MPa。
(五)排水工程
项目区本次新建排水渠道总长36.47km,其中:新建北干排1条,长度为22.69km;新建支排6条,总长为13.77km。配套建筑物31座,其中:支排新建穿路圆管涵16座,北干排新建穿路圆管涵15座。
(六)场内防洪工程
新建连续防洪堤长4.6km,均位于杜瓦河左岸。
(七)47团灌溉供水干管
供水干管设计流量为2.9m³/s,全长38.78km,设置各类阀井70座;配水干管全长25.78km,设置各类阀井48座。
本次工程不涉及灌区土地开发内容。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工程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产生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表现为:工程施工及永久占地、沉沙调节库淹没区,将使林草地等土地资源、陆生生态环境受损;工程施工及运营期间,会对区域生态保护保护红线、新疆拉里昆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可能会对工程区及影响区的环境质量带来短期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报告书中提出了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平整恢复绿化临时占地、禁止污染河道水质、生态环境敏感区恢复等各类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保护要求,这些措施实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甚至避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本工程作为224团二期建设配套的水利工程,符合自治区的水环境功能区域、生态功能区划。
工程建成将为224团二期开发建设提供水资源保证,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工程建设不利影响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影响降低在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工程建设需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从项目满足当地环境质量目标及生态保护要求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联 系 人:白荣
联系电话:15292976867
电子邮箱:544132412@qq.com
环评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
联系人:柳工 谢工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电子邮箱:234958643@qq.com
六、公众参与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公众,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文后链接,查阅纸质报告可发邮件至234958643@qq.com 索取。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②电话反馈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链接内容:
第十四师水利局
2021年12月10日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