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办公室关于成立第十四师昆玉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团场(镇)、街道,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师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做好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新兵发〔2023〕5号)、《兵团办公厅关于成立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兵办函〔2023〕24号)、《关于做好师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师市发〔2023〕3号)文件精神,师市决定成立师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师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 )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副书记,第十四师师长,昆玉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昆玉市市长
常务副组长:
李 进 第十四师副师长,昆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副 组 长:
吴新江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办公室、第十四师昆玉市办公室主任
马怡娟 第十四师昆玉市统计局局长
许 峰 第十四师昆玉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王建波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
魏文兴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苏吉娣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编办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赵发兵 第十四师昆玉市民政局局长
拉思荣 第十四师昆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远征 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裴日明 国家税务总局昆玉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季艳姣 第十四师昆玉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十四师昆玉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师市各单位、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马怡娟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师市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办公室
2023年5月 26 日
作者: 编辑: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