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的公告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卫健委     点击量:26   发布: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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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发现以下行为,请及时向我们举报:

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医师执业证书》开设“黑诊所”,开展非法诊疗活动;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或经备案)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经核准擅自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二、在生活美容、养生保健等营业场所及居民住宅、出租屋、宾馆、民宿、商铺等非医疗机构开展抽脂、做双眼皮、去眼袋、拉皮提升、激光祛斑、注射玻尿酸、肉毒素注射、热玛吉、光子嫩肤、医美水光针、美牙、去纹身等侵入性、创伤性操作的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三、在居民住宅、出租屋、宾馆、民宿、商铺等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诊疗、售药、输液、针灸、手术等非法诊疗活动及开展牙齿美白、磨削贴片等非法牙科医疗美容活动。

四、在集市、广场、小区、街头等非医疗机构以诊疗为目的售卖中西药品、医疗器械等非法诊疗活动及开展拔牙、镶牙、补牙等非法诊疗活动。

五、以保健康复为幌子开展腰腿疼、风湿、近视(视力康复)、鼻炎、皮肤病等诊断治疗的非法诊疗活动。

六、在零售药店以指导用药为幌子开展诊疗服务的非法行医活动。

七、在中医保健按摩机构用针灸、放血、牵引拉伸、搬拨复位等诊疗手段开展腰腿疼、颈腰椎等急慢性病诊治的非法诊疗活动。

提醒广大职工群众,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请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就诊。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行医等医疗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对举报者提供的线索,我们将全面调查处理,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证举报人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0903-2567941

投诉举报邮箱:dssswjw@163.com


第十四师昆玉市卫健委

第十四师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3月7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