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6号)相关要求,现将第十四师昆玉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计划(事前)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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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发展新型 农村集体经济)分配表
第十四师昆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1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