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昆玉市优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     点击量:69   发布: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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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师市人资许决字〔2024〕1号

昆玉市优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提出的 人力资源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受理。经审查, 你单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

准予许可的理由: 《兵团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式管理暂行办法》(兵人社发〔2019〕93号)第八条、第九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 人力资源 行政许可。

第十四师昆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作者:张丽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