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结余、收回再安排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民宗局     点击量:31   发布: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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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兵乡振发〔2022〕6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结余情况、整合再安排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统战部(民宗局)

单位地址:昆玉市昆城大道1号

投诉监督电话:0903-2566386

意见收集人:陈兴涛

电子邮箱:3493115769@qq.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1

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2

2021-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第十四师昆玉市民宗局
2024年11月5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