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兵乡振发〔2022〕6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结余情况、整合再安排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统战部(民宗局)
单位地址:昆玉市昆城大道1号
投诉监督电话:0903-2566386
意见收集人:陈兴涛
电子邮箱:3493115769@qq.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1
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2
2021-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第十四师昆玉市民宗局
2024年11月5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