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调解有力量,争执止于法理。近日,陈某、郭某因5万元订金退还产生矛盾纠纷,二二五团二连人民调解员在受理申请后,反应迅速,成功化解纠纷。
2024年10月下旬,陈某欲将自家红枣出售郭某等人,双方签订合同后,郭某等人付给陈某5万元订金,后因收红枣时双方产生矛盾,双方决定解除合同。在订金退还事项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争执不下。
二二五团二连人民调解员在受理此案后,分别与陈某和郭某等人单独进行交流,全面、细致地了解事情的始末以及双方的具体诉求。“陈先生,如今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是在退还金额上有异议,那么我们就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订金退还的问题”。调解员阿札提古丽.吐送尼亚孜对陈某耐心地解释。
调解员与陈某、郭某等人普及了退还订金的法律规定,以及拒不退还订金需承担法律责任。经过调解员倾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书,最终以郭某等人自愿支付1万元违约金,陈某自愿退还4万元的订金结案。
这次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员积极作为、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担当,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也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降低了诉讼成本。下一步,二二五团二连调解委员会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以个案公正汇聚司法公正。
作者: 编辑:王瑞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