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68   发布: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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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3)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皮山农场供热锅炉未按环评要求安装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竣工环保验收造假。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1月30日前

三、整改目标

按环评要求安装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依法查处验收造假行为;重新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四、整改措施

一是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进场工作;于2024年11月底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在线监测设备与兵团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二是加强皮山农场供热锅炉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三是确保师市辖区供热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应安尽安、应联尽联。四是师市生态环境局对环保竣工验收弄虚作假进行调查,及时立案查处,督促建设单位重新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五、完成情况

一是根据整改措施时间要求,师市住建局已于2024年7月31日完成皮山农场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工作,于10月20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与兵团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二是加强皮山农场供热锅炉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已办理新区及老区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三是针对皮山农场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事件,师市住建局举一反三,按照应安尽安、应联尽联的工作原则,于2024年10月8日完成昆玉市新城区20吨锅炉房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目前师市集中供热锅炉已应安尽安、应联尽联。

四是师市生态局对皮山农场锅炉房涉嫌竣工环保验收造假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经建设单位陈述申辩,并提供达标排放佐证材料,认为建设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因此对建设单位不予以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3-6562046
    邮箱:
2358324200@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3-6561160

                 
        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7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