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6)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履行地下水监管主体责任还不到位,井电双控设施运行维护不及时,社会面节水宣传力度不足。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压实团场属地主体责任,确保井电双控设施正常运行,开展节水宣传,增加各团场职工群众节水用水意识。
四、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并将团场水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成绩纳入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
二是对运维管理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制定维护制度和办法,维护井电双控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是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向职工群众普及水法知识及节水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群众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相互监督的意识。
五、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对团场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地下水管控情况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了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
二是制定《第十四师井电双控机井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督促运行维护单位及时对团场井电双控机井设施运行维护。
三是与师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第十四师昆玉市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方案》,对地下机井超许可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职工群众“用地下水不交水费,用地表水要交水费”的不良习惯和观念。
四是加强了对团场连队职工群众地下水管理和节约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升职工群众保护地下水和节约用水的意识。2024年3月22日召开师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3月22日-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了师市及团场节水宣传活动。5月11日-17日城市节水周开展了师市节水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报道。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3-2566084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3-2566084
第十四师水利局
2024年11月27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