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四十七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量:83   发布: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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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第十四师四十七团国十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四十七团团部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第十四师四十七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现对该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规划的编制范围包含四十七团团部的城镇开发边界及未来发展预留的区域。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1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团级规划传导,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19.29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无永久基本农田,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规模

服务人口:至2035年,规划服务人口0.7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353.23公顷。

四、空间结构

在总体规划的空间结构的基础上,优化形成“一核两廊定基底,一心双点提品质、三轴四片共协同”的空间结构。

“一核两廊定基底”:以抗旱应急水源为核心的构建生态绿核,并向外延展形成两条生态廊道,共同奠定团镇的生态基底。

“一心双点提品质”:打造团镇的公共服务与红色旅游中心,为居民和游客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旅游服务与商业体验。围绕公共服务与红色旅游中心,结合生活区域的综合服务节点,及工业园区的双创服务节点,共同促进团镇主要功能集聚,引领团镇的发展。

“三轴四片共协同”:沿凯旋路、昆仑路、振兴路形成一横两纵三条城镇发展轴,集聚主要商业服务业、产业等功能,形成集聚效应。依托三轴串联综合服务区、生活服务区、产业发展区及生态景观区,协同促进团镇的空间营造。其中,综合服务区,集中建设四十七团行政、文化、商业等公共服务功能、商业商务服务核心,集聚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服务、商业等设施;生活服务区,重点提供居住、商业、休闲和公共服务等城镇生活服务;产业发展区,依托现状产业基础,促进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生态景观区,围绕抗旱应急水源,构建团镇以生态景观为主导的功能片区。

五、公共服务设施

(一)教育设施

扩建现状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保留现状幼儿园1所。

(二)文化设施

保留现状纪念馆1处,规划配建文化活动站1处。

(三)体育设施

保留现状全民健身中心1处,保留现状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处。

(四)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团场医院,规划设置综合医院1处,结合居住区配建1处社区级卫生服务站。

(五)社会福利设施

保留现状敬老院1处,规划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处。

五、蓝绿空间

(一)绿地与开敞空间

规划形成“一核双心、两廊多节点”的绿地系统结构。

其中,“一核”指抗旱应急水源生态绿核;“双心”指进军和田纪念广场、军垦广场的生态中心;“两廊”指沿凯旋路、振兴路的生态绿廊;“多节点”指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等生态公园节点,规划综合公园1处,为凯旋路北侧公园;社区公园3处,分别为双创公园、沙海公园及老兵公园;结合沿路绿带布置游园,兼具口袋公园功能。

六、综合交通

四十七团团部(47团详规001单元)道路规划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系统。

其中,主干路包括振兴路、昆仑路、凯旋路、老兵路。

次干路包括北外环路、西外环路、公园路、南环路、富民路、枣园路、东一路等。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4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5年1月4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网上留言请发电子邮箱至1981804427@qq.com

3、联系电话:贾海交 0903-2567927

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5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