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第二批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的公告

来源:第十四师昆玉市商务局     点击量:1223   发布: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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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活师市消费市场活力,提升城市消费吸引力,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根据师市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第二批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征集工作(已参加第一批消费券活动商户无需再次报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2024年第二批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7日—12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师市辖区范围内且有意愿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成品油、通讯产品(手机、平板、智能穿戴领域)的市场经营主体。

三、征集对象应具备条件

(一)经营稳健,具有服务能力,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具备完善的收银系统;

(三)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统纳税。不得暗中提价、明买暗退,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并作出公开承诺;

(四)与服务平台签订相关协议,配合平台做好技术对接;

(五)参与经营主体自愿退出政策实施,应向师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师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后终止其参与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

四、申报材料

1.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内容,并填写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承诺书及所附材料(详见附件2);

4.纳税证明、收银系统营收证明。

五、申报流程

1.参与申报的经营主体需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属地单位进行初审;

2.师市商务局对初审通过的经营主体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列入消费券发放商户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六、注意事项

(一)活动期间,对出现借机抬高实际价位、进行商业欺诈、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相关经营主体参与资格,追回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材料需经属地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第十四师昆玉市党政服务中心商务局110办公室。

七、报名咨询电话

张洪升  0903-2566387

附件:1. 第十四师昆玉市2024年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

      2. 第十四师2024年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经营主体承诺书

 

第十四师昆玉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7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