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医疗机构:
根据《兵团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兵人社发〔2020〕69号)、《兵团工伤保险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评估确定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21〕47号)等有关规定,经第十四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现将2025年工伤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第十四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03-2566059
附件:《工伤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第十四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0日
作者: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