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根据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师市党委、师市有关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现将2025年度师级、团(镇)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布。
附件: 附件1-第十四师昆玉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2-2025年度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团场、玉都街道、昆玉经开区)
师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作者: 编辑:王瑞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