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93   发布: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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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四师昆玉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建筑垃圾治理规划缺失,无建筑垃圾填埋场,导致建筑垃圾处置长期无规可依,无处可去,昆玉市东、西两侧冲沟沿岸,经一路沿线和玉林大街南侧等区域建筑垃圾擅自倾倒点多达100余处。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专章修编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尽早建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补齐规划和基础设施短板;完成历史遗留建筑垃圾清运至临时堆放点。

四、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一:督促设计单位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第十四师昆玉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工程专项规划》中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专章的编制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1月底完成了《第十四师昆玉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工程专项规划》中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专章修编工作。

整改措施二:2024年8月底前向师市发改委申报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做好标准化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同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第十四师昆玉市城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设计方案》,方案通过后,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争取师市一般债券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待资金下达后8个月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向师市发改委申报了第十四师昆玉市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该项目纳入2024年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库,同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第十四师昆玉市城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设计方案》,并按照一般债券资金条件,完成了组件同步报送师市财政局,完成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师市发改委于4月15日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5月5日师市发改委下达初步设计的批复;师市财政局2024年4月17日下发《关于预下达2024年本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下达资金585万元;4月23日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5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6月15日完成招投标工作,6月底进场施工。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三:2024年底前,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组织机械和车辆将历史遗留建筑垃圾清运至临时填埋点,实行分区堆放,确保历史遗留垃圾清运彻底。同时对易倾倒点位采取物理隔离措施进行封堵,切断随意倾倒的路径,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形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4月底前将摸排的26处历史遗留建筑垃圾堆放点组织机械和车辆将历史遗留建筑垃圾清运至选定的临时堆放点,实行分区堆放,确保历史遗留垃圾清运彻底,封堵了断头路口27处,切断了随意倾倒的路径,未形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3-6562046

邮箱:2358324200@qq.com

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作者: 编辑:王瑞琛